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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百年星火铸丰碑丨中共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委员会

来源:五指山革命根据地纪念园2026-04-22 09:33阅读 35

中共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委员会


      1949年3月,随着海南解放战争形势的发展,为加强党对五指山革命根据地的领导,琼崖区党委根据中央关于少数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决定成立少数民族自治区行政委员会,同时成立自治区工委,辖白沙、保亭、琼中、乐东等县,隶属琼崖区党委领导。1951年2月,琼崖少数民族自治区被撤销。1952年4月2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中央批准成立中共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地方委员会,隶属中共华南分局和海南区党委领导。

      1955年10月,中共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地方委员会改称为中共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地方委员会。1957年3月改称为中共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委员会。州委隶属广东省委领导。1957年5月23日至6月2日,召开中共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第一届委员会。1958年11月撤销自治州党委,1961年11月28日,经海南区党委讨论并报广东省委批准,恢复中共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委员会。1967年3月,成立自治州军事管制委员会,实行军事管制。1968年4月7日,成立自治州革命委员会。1968年7月23日,经广东省革委会核心小组批准,成立自治州革委会核心小组。1971年4月、1987年9月,分别召开中共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第二、三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第二、三届委员会。

      由于海南筹备建省,为了提高办事效率,1987年9月中央决定撤销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经过几个月的准备工作后,海南建省筹备组根据中央的决定,宣布1987年12月31日正式撤销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州党委及各工作部门于1987年12月31日停止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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